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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镀•足迹”图片展并征集图片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1611
核心提示:为纪念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协会摄影俱乐部特举办“电镀•足迹”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图片展,并收录部分入选作品于三十周年纪念专刊中,活动将于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征集图片。

中表镀﹝2013﹞4号

各会员单位:

2014年是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原中国电镀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前身为中国电镀协会,经原国家经委批准于1984年10月成立。1991年根据国家对行业协会的调整精神改建成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原中国电镀协会的组织机构不变,整体转入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成为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

为纪念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协会摄影俱乐部特举办“电镀•足迹”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图片展,并收录部分入选作品于三十周年纪念专刊中,活动将于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征集图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电镀•足迹”为主题,通过胶片摄影、数码摄影、手机摄影、翻拍老照片等多种参与形式,广泛征集北京电镀行业发展以来的相关照片,聚焦中国电镀行业员工、厂房、产品等等,定格工业艺术,分享老照片,表达对电镀行业的热爱,体现工业人文精神,展示电镀行业旧貌新颜。

二、活动细则

1.参选作品必须内容健康,符合“电镀•足迹”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图片展征集活动的主题,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的作品;

2.参选作品分“纪实类”和“艺术类”两类,提交数量不限。纪实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形式可涵盖新闻、专题报道。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可翻拍老照片,不得修改原始影像;艺术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

3.参选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一组不能超过8张,按1幅计算;

4.每幅(组)作品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附件内容,包括作品主题、类别、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器材、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

5.部分参选作品将入选三十周年纪念专刊,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参选作品(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参选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6.中国电镀协会网(www.zgdd.org)同时开设“电镀•足迹”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成立三十周年图片展网上评选专栏,符合本次活动投稿标准的作品将在协会网站的活动专题页面中展示,邀请各位摄影爱好者积极关注、踊跃评选;

7.主办单位视参选者认可并遵守以上活动规则。

三、时间安排

拍摄时间:不限

征稿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评选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31日

四、作品展出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将在网站和刊物中公告入选情况,展出入选作品;赠送图片展CD和三十周年纪念专刊;部分入选作品将在三十周年纪念专刊中展示。

五、投稿地址

纸质照片(请留底稿,原则上不退回):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北广大厦1011室 邮编100120

电子照片:zgddxh@126.com(邮件主题注明“三十周年图片征集”)

联系电话:010-82237151

联系人:杨爽莉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最新行业新闻2013年03月1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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