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海盐、海宁两地环保公安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先后查获两起违法倾倒电镀污泥及偷排电镀污水的环境违法案件,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惩。 3月16日,海盐县环保局根据掌握的有关偷倒电镀污泥情报,专门抽调环境执法骨干力量会同海盐县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采取蹲点守候方式,于3月17日凌晨,将正在倾倒电镀污泥的安徽籍驾驶员王某抓获,并当场查扣电镀污泥15吨。经调查,这些电镀污泥来源于平湖穗轮镀饰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五金电镀加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盐酸、氰化钠后产生废渣,内含锌、铜、镍等重金属物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对人体十分有害,且污染环境。平湖穗轮镀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冯某指使王某,分别于今年3月9日至17日,数次趁深夜将电镀污泥偷运到海盐,倾倒在乍嘉苏高速公路出口处,电镀污泥污染严重,偷倒行为性质恶劣。现直接责任人冯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并对该企业和驾驶员王某进行了行政罚款处罚。 3月上旬,海宁市环保局和海宁市公安局专门抽调抽调骨干力量与当地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海宁许村沿塘街一处出租房内,当场查获一家无证经营的电镀企业,擅自偷排含有重金属的电镀废水,并查扣正在电镀处理的数千只金属网罩。经调查,这家地下电镀企业从去年12月份开始就偷偷摸摸的进行生产,在电镀处理过程中将大量的硫酸、氰化钠等工业废水未进行处理直接外排到露天的一个大水潭中,造成附近的井水及地下水被严重污染,现企业负责人陈某某已被海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该企业已被依法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