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和株洲市环保局获悉,因涉嫌于5月6日向株洲一下水道非法排放剧毒废强酸,株洲天成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罐体车老板李宏浪已于日前被刑事拘留。据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我省首例涉嫌“环境污染罪”的案例。 现场逮住 可疑排污槽罐车 5月6日中午,株洲市石峰区环保监察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在石峰区清水塘汇亚服装大厦后的停车场发现一辆可疑罐体车。两男子拉着管子对着旁边一处下水道直排液体。环保人员当即将车挡在大型罐体车前后,阻挡其去路。 经初步测试,管道中排放的液体属于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强酸水。罐体车为株洲牌照,老板名叫李宏浪,是株洲本地人。执法人员看到,一处下水道的井盖已被人为打开一个碗口大的洞。废强酸就是经由这个小洞偷排至下水道,流入霞湾污水处理厂。 6日晚,株洲环境监察人员取样化验的结果出炉,结果显示罐体车内的液体为腐蚀性很强的电镀废酸,pH值为0.5,属强酸性液体。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党委书记黄西林说,“pH值越低,代表酸性越强;pH值为1的液体滴一滴到裤子上,就会破个洞,这么强酸性的废水流入饮用水源中,最严重会腐蚀人体器官。” 剧毒强酸 从长沙层层转包到株洲 经过株洲警方和环保部门调查,废强酸来自长沙的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将工业废酸承包给株洲一家贸易公司处理,后者又将此项业务转包给李宏浪。 长沙的矿业公司为何舍近求远,将工业废料转包至株洲处理?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一负责人说,“选在株洲清水塘,可能与这里厂矿企业多有关,在这里偷排强酸不太现形。” 事故发生后,株洲警方和环保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李宏浪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于日前被株洲市石峰区警方刑事拘留。同时,长沙警方也开始对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案并非个别现象,可能有多地废强酸被运往株洲处理。目前,省公安厅和环保厅已介入调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