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开展以来,东光县共排查企业16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共召开调度会10余次,取缔“小电镀”6家,现已进入验收阶段。 在环境整治集中行动中,东光县制定了《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环境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严厉打击恶意排污、从严查处超标排污、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消除水土污染隐患、防控河流水质破坏、综合治理区域污染、有效保护饮用水源等八方面重点内容。在方法步骤上分为排查摸底、企业自拆阶段,集中行动、强制取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活动中,坚持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将每个村、每个企业的整治任务分解到人,明责加压。同时,做到“取缔不彻底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该移送案件不移送不放过”,确保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