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4年底前,东莞基本完成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造纸、印染、玻璃、水泥、制革、电镀等重污染、高耗能、低效益行业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昨日,市府办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根据《方案》,东莞将以造纸、印染、玻璃、水泥、制革、电镀等行业为重点,着力建立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益行业的退出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高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对属于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限制类,但未列入国家和省明令淘汰范围的产品和设备,将结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实际,特别是针对产能过剩、资源消耗率高、严重污染环境、不适应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方向的行业,实施提前淘汰计划。 对不属于国家、省及我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政策鼓励类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对部分重点行业,原则上不再增加产能(包括属于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鼓励类),要按照“产能等量置换”原则,在淘汰一批的基础上,再新上一批。 据悉,该项工作目前正处在政策制定阶段。我市将在7月底前,参照已经出台的水泥、造纸等行业退出补偿方案,制定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政策措施。争取在2014年底前完成对造纸、印染、玻璃、水泥、制革、电镀等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电镀行业 按时淘汰含氰电镀工艺(除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外)、含氰退镀工艺、含氰除油工艺;未按废水种类进行生产线分区,废水混排的车间;地面防腐、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车间;采用煤、重油等非清洁能源为燃料的加热设备;高能耗设备;环保设施不完善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