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环保联动执法中心组织了一场针对全市电镀行业的专项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各电镀企业负责人专门宣传了6月18日“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从去年底开始,常州市启动了电镀行业专项整治,按照进度计划,今年6月底将全部完成整治进行验收。但在6月20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去的第一家电镀企业整治进度就不尽如人意,离环保整治要求远远不够。 这家名为常州北湖电镀有限公司的企业,位于横林镇北湖村。检查当天,只有一个车间开着门在生产,其他车间都大门紧锁。一进车间就一股酸味,这家企业的负责人钱金彪却说,“没什么味道。”联动执法人员表示,这家企业无论是雨污水管网还是废气、槽渣槽液的处理都存在问题。 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荣俊介绍,在这次的整治中,共有12家企业关闭。一些电镀企业的负责人为了多挣钱,把厂区内的车间零散地租给小老板们,增加了监管难度。这次“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条款都适用于这个行业。 这次整治中,常州市西林电镀有限公司即将于本月底关闭,这家企业已经有30多年历史。负责人钱波说,厂里各方面的设备条件都比较薄弱,在整改中几次投入了几百万元经费,想来想去觉得没有这个实力再做,也不要硬撑下去了,综合各方面因素,这次下定决心关闭电镀生产线。前几天在看了“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新闻后,钱波预感到今后电镀行业的环保要求会越来越高,“还特意从网上下载了来看,越看越觉得关了电镀生产线是明智的,今后可能会转行做污染小的机械加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