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近日决定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明确实行各类评级评优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这项考核评价将与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土地指标分配等挂钩。”宁波市代市长卢子跃说,“对污染整治开展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落实行政问责、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荣誉摘牌等制约措施。” 就在本月早些时候,包括慈溪市观海卫镇、余姚市黄家埠、小曹娥镇在内的6个省级生态镇因环保问题,先是镇长被宁波市环保局公开约谈,接着是媒体对其污染问题进行了曝光。 慈溪市市长施惠芳说:“媒体对慈溪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曝光后,我们痛定思痛、深刻反省,召开了生态环境百日攻坚千人动员大会,横下一条心,要全力打赢生态建设翻身战。” 根据日前公布的《宁波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宁波将部署开展治理水体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治理一提高”行动,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城市空气质量优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保持85以上,天蓝、地绿、水净、景美的美好家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力争成为国家级生态市。 这份行动计划在附件中列出了未来三年宁波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项目,以及47个重点乡镇(街道)存在的问题、整治要求和目标。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榨菜废水未治理、电镀企业超标排放、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地表水不达标、废塑料污染、化工企业污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