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通过实施整治提升、强化监管、加强监督三大举措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升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确保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台州大力推进44家省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整治提升,完成9家医化企业、6家造纸企业整治提升任务,推进12家食品罐头及水产企业提标改造,巩固14家电镀企业整治提升成果,确保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 同时推进8家省控工业废气重点污染源整治提升,完成台州发电厂7#、9#机组氮氧化物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台州发电厂、黄岩热电、仙居热电烟气治理提标改造任务,完成山峪染料、染整总厂废气整治任务,确保重点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 加大省控工业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市环保局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行动,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每周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行动,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不到位实施停产甚至关停。 加大省控工业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运维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的快速反应并做好取证查处工作。 切实做好省控工业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对省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可视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增加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频次。 污控、监察、监测等单位加强协调,做好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究,重点是加强对异常和超标企业的原因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跟踪抓好督察和落实,有效提升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