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13〕35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印染电镀行业停产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东阳市印染电镀行业停产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1〕6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所有印染电镀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5日17时前,完成全市印染电镀行业停产整治。 二、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牵头,市经信、公安、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企业停产整治督查小组,确保印染电镀停产整治工作到位。 第一组:由市环保局周津法副局长任组长,市经信、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单位各派1人,负责城北工业新区、白云街道、江北街道相关企业督查工作。 第二组:由市环保局卢正冠党组成员任组长,市公安、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单位各派1人,负责六石街道、城东街道、歌山镇、巍山镇相关企业督查工作。 第三组:由市环保局黄其明副局长任组长,市经信、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单位各派1人,负责横店镇、南马镇、湖溪镇、千祥镇、画水镇相关企业督查工作。 2.强化停产措施。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相关镇乡街道牵头,对印染电镀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公安部门停止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剩余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收回保管。供电部门对印染电镀企业实施断电措施,在断电过程中,对于印染电镀企业的生活用电和印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后整理车间的用电予以保留。 3.做好维稳工作。相关镇乡街道要做好停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企业名单 全市列入停产整治印染电镀企业(车间)名单见下表: 东阳市电镀企业(电镀车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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