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区、街道三级环保部门到龙岗区开展多部门联动环境执法检查,现场查处了位于龙岗街道同乐社区新布老屋村的两家无证照电镀厂,并查扣了5吨危险废物。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追究这两家电镀厂老板的刑事责任。他们将面临被提起公诉,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的刑罚。
据了解,这两家电镀厂主要从事轴承镀铬,没有任何证照和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及危险废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河道和通过渗坑向环境排放,废水严重超标。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采样和调查取证,并查扣了5吨危险废物。公安部门对两家涉及非法从事电镀生产的老板进行了留置审查。 市人居委方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充分利用“两高”解释对环境犯罪进行刑事追责,同时通过推行环保信用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我市生态环境的安全。 解读: 自今年6月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两高”解释出台后(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其中包括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深圳市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并召开了全市专项执法动员会全面加强了环境执法的力度。截至10月底深圳市共对1460宗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处罚金额5584万元,对14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案件移送(其中宝安8宗、龙华2宗、光明2宗、龙岗1宗、坪山1宗)。目前已批捕1人,刑事拘留6人。移送的14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为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和非法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三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