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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电镀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综合验收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1190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指导意见》、《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以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文件精神,现市政府形成如下综合验收意见(后附东阳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责任表)

根据《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指导意见》、《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以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金华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安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市电镀行业进行验收。2013年12月24日,金华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核查小组对我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进行核查,同意我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通过验收。现市政府形成如下综合验收意见:

一、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相关电镀企业都充分重视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建立了以企业主为组长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和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并严格按照《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整治验收标准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各电镀企业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可行,并能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同时各电镀企业加强了污染物治理,废水管网标识清晰、明沟套明管,废水能够按照分质分流要求达标排放,车间作业干湿分离,废气治理安装回收装置均能有效运行及雨污分流,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强化了环境应急建设,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企业环保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申请验收资料齐全

相关电镀企业在设计,施工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基本符合《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整治验收标准和要求,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选址规划意见书,相应的批复文件、申请验收报告、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资料齐全,同时发改、经信、环保、规划、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出具了验收意见,建立了污染防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设施配备情况和内部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具备了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经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浙江东阳东磁有限公司(电镀配套车间)、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电镀配套车间)、东阳市中元磁业有限公司(电镀配套车间)、浙江省东阳市千祥五金电镀厂、东阳市曙光电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电镀配套车间)通过综合验收,允许原址生产(允许生产时间见附表),其余电镀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关停企业浙江省金罗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关停到位,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剩余材料、固废和其他污染物已得到安全规范处置。停产整治电镀企业中原地整治企业已完成断水、断电工作,搬迁整合企业已完成断水、断电和主要设备的拆除工作,全部已经停产到位。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综合验收小组意见,按照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以下长效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问题。

2.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电镀企业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特别是电镀园区和园区外电镀企业水气环境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对有超标情况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市发改、经信、环保、规划、卫生、安监、公安等相关整治验收部门要加强对整治电镀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电镀企业及时整改,确保电镀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最新行业新闻2014年01月1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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