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回购了平湖市水口电镀厂的排污权,至此,该市9家关停电镀企业的排污权全部完成回购,共计COD指标35.7吨,SO2指标3.89,合计总价259万元。
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发〔2010〕180号)要求,结合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际,确认回购范围,认真细致地审查企业基本信息,核算回购资金并及时报请财政局审核后支付回购资金。二是核算回购总量。积极与企业主沟通,通过市场指导价进行回购,得到了企业的热情支持,在一周内完成了总量的核算,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企业主的满意,均表示这是促进治污、鼓励减排的好政策。三是积极申请资金。根据回购资金的初步核算,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排污权回购资金,保障排污权指标的回购。 平湖市自2009年建立排污权交易中心以来,排污权指标这一稀缺资源通过回购的形式得以进一步盘活,通过不断完善交易平台,提高服务水平,用一只“无形手”发挥了对经济的调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