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湘江两岸重污染企业的关闭和搬迁已经开始了。它们或者迁往限制更宽松的郊区,或者向更远的西部前进。”——摘自《南方周末》。长期以来,工业经济优先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唯“GDP”是从的经济发展模式留下了太多的“污染足迹”,为解决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这两大瓶颈约束问题,国家日益重视发展过程中重点流域和湖泊的污染治理问题。然而,在治理污染过程中,为求治污工程的效果明显,为求江河和湖泊水质的迅速改善,“关停并转”往往成了治污的“止痛针”,而产业转移和工厂搬迁等则成了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经常采取的“休克疗法”。然而,这种一刀切的治污方式往往治标不治本,相反,这种“掩耳盗铃”式的治理方式将产生新的问题,那就是污染转移。
污染转移是环保领域的永久话题,随着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性的凸显,污染转移也日益受到重视。污染转移,广义上是指污染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转移,即跨国间的污染转移,在国际法上又叫公害输出,一般是指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通过直接的国际贸易或间接的境外投资将污染严重的产品或产业转移给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通常是指发达国家将污染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在国内,污染转移则是指经济发达地区将污染转移至经济不发达地区。主要包括城市向农村的污染转移,沿海东部地区向内陆中西部地区的污染转移。转移方式则是通过城市工厂搬迁、污染治理地的产业转移、淘汰落后设备或直接转移城市难以处理的垃圾和废弃物来完成。污染转移虽然解决了污染输出地的环境问题,却使得污染接受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再生,往往重蹈覆辙而成为污染对象,污染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扩大。
引起污染转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政策性的指导和地方政策之间的差别待遇是污染转移的主要原因。当某一湖泊或江河成为国家“点名”的重点治理对象时,湖泊或江河所管辖的政府第一反映往往是划定污染源,切断污染源就像看病先“止痛”成为治理污染的第一步。接着就是有针对性的调研当地企业,哪些企业是主要污染源,哪些企业可以搬迁,哪些企业必须搬走,哪些企业有能力改进环保设施,哪些企业可以关停淘汰。然而,基于保持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性和维持地方就业率的比例需要,大部分无力改进环保设施的企业往往被指导性地搬迁到远离“治理对象”的县市或郊区,甚至是其他乡镇。而接收地政府由于发展的滞后,环境容量还比较大,因此往往忽视甚至不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同时基于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压力和所给予的优惠政策,欣然欢迎这些搬迁的企业到当地安家落户。
其次,区域之间和城市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污染转移的直接原因。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了相应程度的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后环境恶化的结果让污染地的民众逐步醒悟,以至于希望“送瘟神”来挽回记忆中的生活环境。而企业在这些发展起来的地区基于劳动力和水电等配套设施成本的上涨而失去发展的活力,因此也乐意配合政府的指导性产业政策而采取搬家另谋新的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污染转移的动力来自农村或落后地区低成本劳动力大量存在的比较经济优势。中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相差3倍以上,许多农村或不发达地区主动要求承接一些短、平、快的生产设备,地方政府更愿意以一定的环境代价弥补地方长期的财政赤字。
再次,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留下了太多产业沉疴,产业转型一时积重难返。污染企业大都临近江河或湖泊,这些企业除了“傍水”外,大都是“靠山吃山”的“依山”而建,由此可以看出,这些企业大部分是电镀、冶金、制革、煤炭、化工、化纤及造纸等行业,这些资源性依赖强的企业在面临治理污染的紧迫性任务下想要加速产业升级或推动产业转型,结果则可想而知。如作为“一五”期间被定为中国八大工业重点建设城市之一的株洲,曾提出口号“要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然而在2009年上半年株洲市环保“创模”情况的督查通报中,株洲市政府不得而知不承认,不少工作进展缓慢甚至严重滞后—“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地区,推动工作难度大,进度不理想”。在转型和升级两难的情况下,传统产业群的整体转移成了政府无奈的选择。
污染要治理,更要彻底治理。污染转移除了给治理对象所在地以暂时的“舒缓”作用,更为产业承接地埋下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定时炸弹。因此,只有痛定思痛,在彻底根治现有污染同时防止其他地方污染的情况下,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才具有可期待性。首先,要为污染治理对象所在地的政府承担的GDP指标这一“紧箍咒”松绑,但同时要加紧“环境改善成效”这一考核指标的建立和完善。只有这样,地方政府才有心进行环境污染的根治。从长远来看,污染治理投入的节省远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所得更划算。如英国的泰晤士河,投入了300亿英镑和100年时间,日本的琵琶湖投入了180亿美元和35年的时间;在我国,滇池周边企业20年时间里创造了几十亿的产值,但是治理已经花了50亿元,至今难以解决,预计今后将花费至少490亿元和更长的时间;而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GDP固然重要,但GDP中的环境成本更值得关注。如贵阳市委市政府在提出“将贵阳建设成生态文明城市”的新战略同时,决定不再采取过去的围绕GDP评价考核机制,而改为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围绕“幸福满意度”,试行以工作实绩和公众评价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其次,要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差距逐步扩大的趋势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贯彻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但并不是让农村重蹈城市粗放型发展的老路,更不是将“己所不欲”留给农村。但事实上,“库存问题”家电下乡,“报废公交车”下乡甚至发展成“污染”下乡。在农村,很明显的变化就是“青山依旧”,但“绿水”却不再常流。因此,省市政府应严把项目审批关,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高标准严要求的筛选下乡企业,对于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和单位坚决淘汰。地方政府则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招商引资工作要做到宁缺毋滥。此外,承接产业转移的地区,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实现与发达地区的错位发展,避免产业同构和恶性竞争,形成合理互补的区域经济结构。对产业承接地区来说,利用自己的各种优势,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承接转移产业结合起来,不仅可以通过借势发展有效的对接发达地区的转移产业和经济资源,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使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而且通过错位发展,以产业的选择错位、市场空间错位,突出自己的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总之,无论是产业转移还是产业承接,预防和治理污染都将是其中的主题,正如贵阳市委李军所言“我们不是不要GDP,而是要体现生态文明的GDP,要包含幸福指数在内的全面的GD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