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电镀厂非法直排废水,重金属锌超标竟达246倍!12日,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执法大队发现重大环境污染线索,深挖细查,迅速联合光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重拳查处辖区内一家非法电镀工厂。 据悉,此次光明城市建设局执法大队和光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执法,重拳查处非法地下电镀工厂,实现了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两法”无缝衔接,是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意见》颁发后,全市首例联合查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这家非法电镀工厂位于公明街道塘尾社区莲塘工业区86栋一楼,厂房面积约200平方米,设有挂镀镀锌和滚镀镀锌两条生产线,不远处就是茅洲河河道。这家地下工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2日上午,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地下电镀厂后,迅速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责令其停止生产,同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笔录,通知环境监测人员现场采集水样送检,并会同公明街道安监部门对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根据“两法”衔接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该地下电镀厂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城市建设局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迅速联系光明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前介入。治安大队闻警而动,出动民警6人、车辆2台,现场查封了工厂所有账目。 12日下午,污染废水检测结果显示,非法地下电镀工厂直接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其中重金属锌超标246倍,工厂负责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