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桐庐警方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朱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底,桐庐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报警,瑶琳镇某村偏僻山坳里藏着一家电镀加工企业。 这个厂还真是隐蔽,执法人员一开始只找到了一家“竹笋合作社”,大厂房是空置的,旁边有一个小隔间。厂房外的水池让大家找到了疑点:竹笋加工行业用不着这么大一个水池。水池长宽都有3.5米,深度约为2米,上方还盖着7块预制板。移开板一看,池内都是黄色污水,不可能是竹笋加工产生的。 执法人员还发现厂房上锁的隔间内其实有人,但他们拒绝开门接受检查。执法人员控制现场后,发现里面有一名工人正在操作,现场设有一整套电镀生产设备,地面污水横流,可能含有高浓度重金属的废水经管道排放至厂外,流向那个无防渗措施的水池。 据查,这家无名电镀厂的负责人姓朱,富阳人,1972年出生。经警方询问,朱某某承认自己的电镀厂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也没有营业执照。电镀作业每天产生大约1立方米的废液,废液最后全部直接进入这个水池。 警方调查发现,朱某某2011年因在外地开办无证无照的非法电镀加工点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处。2012年年底,搬来瑶琳镇属于明知故犯,重操旧业。 日前,监测结果已被省环保厅鉴定,该电镀加工车间在没有取得环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电镀加工,总铬、六价铬、总铜等各项指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负责人朱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