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泥是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以铜、镍、铬、锌等重金属氢氧化物为主要成分的沉淀物,重金属危废污泥其危害则令人咋舌。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被爆,其在企业所在地凤桥镇庄史村耕地上擅自填埋电镀污泥。该污泥填埋占地达数万平方米,且被停产整顿地企业,现还在偷偷生产。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前往嘉兴采访。
图为被油布盖着堆积如山的电镀污泥 记者来到庄史村,当地一村民指着远处围墙说,围墙内被油布盖着,就是未被处置地电镀污泥,“这样的电镀污泥未被处置,且堆放有两处,处理方法治标不治本,地下水可能会被污染破坏”。 一旁村民激动地说,现在中法金属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了,“但有时晚上还在偷偷地生产,部分车间地下现还埋藏着电镀污泥,估计数量惊人,目前仍未被挖出进行处置”。 记者来到南湖区环保局,生态宣传科毛科长告诉记者,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去年被村民举报后,经过一段时间调查,今年2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第55条被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 “浙江省环保厅对此事也非常重视,曾下发督办文件给嘉兴市环保局。”毛科长说,针对此事近日将赴省厅汇报相关工作,“但关于该公司晚上是否在偷偷生产,及接下去电镀污泥如何处置,局监察大队队长情况比较清楚”。
图为此处填埋电镀污泥的一角 “去年10月接村民举报,称中法金属公司擅自违法填埋电镀污泥过程中,大队里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同时取样进行化验,但化验后发现重金属含量比较低,不会对地下水污染。”监察大队金队长说,今年4月9日该公司主动《申请停产整顿》,主要是对车间私人老板加强宣传教育与强化内部管理。因为08年电镀行业整治后,该公司厂房为电镀集聚区,所有车间被电镀私人老板租赁。 资料显示: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是嘉兴市南湖区的电镀集聚区,电镀集聚区成立于1997年,是嘉兴市规模较大的电镀企业之一,由浙江中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集聚区总占地面积200余亩,紧临嘉(嘉兴)盐(海盐)公路、320国道、沪(上海)杭(杭州)高速、沪杭铁路,场外运输十分方便;通过近几年对设备的更新和技术的优化,现已形成了镀锌、镀铜、镀镍、镀铬、镀仿金、镀黑铬等十多个电镀品种近80个生产车间。进入集聚区的客商可专心致志管好自己的生产和经营。 记者问:该企业填埋电镀污泥从何时开始,大队平时在巡查中为何未被发现?“从2009年开始填埋被村民举报止”金说,大队编制人员只有8人,要巡查整个区,平时也来不及巡查。 记者问:目前未被处置的电镀污泥有多少?金队长说,调查后确认污泥填埋地下总共有8处,其中室外5处正在处置,室内的车间地下有3处,计划室外的污泥处置完后在处置室内车间地下的电镀污泥。目前堆放未被处置的电镀污泥占地7000平方米,高5-7米,共有10700吨。 对此,村民却告诉记者,目前不按规范堆放未被处置的电镀污泥约8万吨。
图为又一处被油布盖着堆积如山的电镀污泥 记者问:电镀污泥为何没有被及时处置?对此,金这样解释,因为电镀污泥属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比较复杂,且一定要有资质的单位才能处置,目前中法金属公司与省内有资质的5家单位签订了合同,计划一年内将堆放的电镀污泥处置完,所以目前来不及处置的电镀污泥只好先暂时堆放。 2013年,污染入刑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指出: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第十条指出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擅自违法填埋属于危废的电镀污泥,其行为是否适用污染入刑的条款,环保部门调查结果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