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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目前仅一家企业投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1162
核心提示:东莞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6月10日,东莞正式对外公布《东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

东莞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6月10日,东莞正式对外公布《东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据透露,今年东莞将重点推动53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市还将为该项试点设立专项准备金。

红牌企业率先试点购买保险

根据方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东莞各级政府将鼓励支持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在平等协商、公平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

与此同时,东莞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完善。重点选择潜在环境风险程度高、易发生突发污染事故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透露,今年,全市将重点推动包括东莞市新意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在内的53家企业率先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据介绍,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规定,结合东莞市污染源现状和需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东莞市环保局将率先在上述企业所属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并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积极投保。

根据方案,率先试点的行业具体包括: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涉重金属企业;石油化工、电镀、印染、化学制浆造纸等生产企业中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赔偿限额以100万元为起点

东莞市环保局表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依法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服务。尽管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是支付给企业,但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污染受害人利益的补偿。企业购买污染责任保险能有效加强污染清理与赔付能力,但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企业法律责任的依据。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赔偿限额以100万元为起点,设置若干档。投保企业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潜在环境风险程度选择相对应的赔偿限额。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可作特别约定。

投保以企业自愿为基础  方案对承保单位和承保方式也作了具体安排。方案明确,投保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需要选择投保公司和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要按照自愿原则,保障投保企业对保险公司的自主选择权。

关于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设定,原则上全省实施相对统一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条款和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报送广东保监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值得关注的是,具体到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可协商确定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理赔。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快速理赔工作。

作为职能部门,东莞市环保局将适时按照省的指导,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专家队伍,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标准及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东莞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能力体系,最终能在应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过程中,及时开展全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建立保险理赔专项准备金

在此基础上,东莞还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专项准备金。在省环保厅、省保监局统一部署下,以每年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10%作为理赔专项准备金,单独建账,滚存使用。

准备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由共保体负责,广东保监局监管。当年度赔付率(当年度保险赔款支出/当年度保费收入)超过80%,或单次事故赔款金额超过上一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的30%,超过的部分可用理赔专项准备金进行赔付。为确保理赔的及时性,需由专项准备金进行赔付的部分可先保险公司预付,再由专项准备金返还给保险公司。

知识

在保险赔付方面,方案透露,投保企业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依法承担以下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负责赔偿:

1 由意外事故导致污染物的排放、泄漏、溢出、渗漏等造成承担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投保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费用。

2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相关区域范围内被污染生态环境进行清污修复发生的必要清污费用。

3  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投保企业为控制事态,减少对第三者和生态环境的损害,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

4  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为妥善处置事故所需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等相关必要费用。

5  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责任范围内的其他损失。

■聚焦

企业对赔付认定存疑

投保接受程度不高

南方日报:目前全市共有多少家企业已经参与环境污染责任险?

市环保局:环境污染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和污染企业通过自主了解,协商的方式进行购买。目前有1家污染铅酸蓄电池企业投保。

南方日报:目前东莞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推进面临的主要困难有哪些?

市环保局:主要是企业对责任保险的认识不深,认为出污染事故的几率小,企业能够承受出事故所带来的风险

赔付,且对投保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时效性、赔付认定心存疑虑,认为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多且复杂,赔付时间长。

其次,国外企业发生污染后赔付额巨大,但目前我国对污染事故损害的赔付制度尚未完善,所以我国污染企业对保险保障的需求程度不高。

南方日报:此次出台方案后,环保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由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家环保部和全国保监会开展的,其工作的程序和保险的方案均由其制定,

所以东莞将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向企业宣贯省环保厅的意见,争

取在2014年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中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最新清洁生产2014年06月1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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