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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一电镀厂拒不整改 两人被检察院批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08-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1086
核心提示:7月18日,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区)一电镀企业法人代表王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今

7月18日,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区”)一电镀企业法人代表王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威海市环保局高区分局对高区某化学浸镀有限公司厂区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排污设施存在问题,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排入雨水沟。工作人员要求公司负责人王某立即整改。

4月3日,威海市环保局正式启动调查程序。在检查过程中,环保工作人员发现企业不仅没有按要求实施整改,而且各生产车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此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又先后两次前往公司检查,发现排污现象仍然存在。鉴于环保部门屡次要求整改,但公司却置若罔闻,市环保局要求公司马上停产,尽快整改。

5月20日,水样监测显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并向公司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封堵了两个排污口,协调供电部门停止供电,随后向高区管委提出了关闭公司电镀生产线的建议。

6月9日,环保部门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6月11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行的员工于某被民警抓获归案,企业负责人王某起初潜逃后于7月14日向侦查机关投案自首。

高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38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近日,王某、于某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最新行业新闻2014年08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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