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9月2日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参会代表交流了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对做好下阶段规划实施以及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建议。
受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好重金属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远离重金属污染的危害。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成为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为做好“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规划》实施3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遵循“控新治旧、削减存量”的基本思路,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抓手,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项目,严格监督执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较好控制,重金属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部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趋向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明显提高,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得到基本遏制。3年来,全国共淘汰涉重金属企业4000余家,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铅蓄电池5800万千伏安时;制修订铅锌、铜钴镍等一批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铜冶炼、铅锌冶炼、铅蓄电池等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中央共安排116亿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300多亿元,完成重点项目1496个。连续3年将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作为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铅酸蓄电池、电镀、皮革等企业1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79家,责令停产整治1142家。总体而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良好。 翟青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难度大。地方治理资金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拖”的思想。涉重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监管能力不强、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标准体系不完善,部门责任与任务未得到充分落实,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尚有大量工作。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按期完成《规划》目标有较大难度。 翟青强调,今明两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决战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规划》中期评估结果,查摆问题,明确今后两年重点措施,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以更实举措,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要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对重点工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督查。要以中期调整后的4440家重点企业为重点,严格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治力度,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企业,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确保“十二五”规划任务全面完成。 翟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既是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具体体现,也是履行汞排放控制等国际汞公约的客观需要。要在本次中期评估基础上,及早谋划“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主要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把重金属污染防治融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衔接总量控制、质量改善、风险防范,构建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风险防控的重金属环境管理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12个部门及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环保厅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