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一些央企对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已造成环境污染或形成隐患。
昨日(17日),审计署发布对41家央企节能减排审计调查的结果显示,一些企业将具有毒性等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企业处理,这样的企业有9家,他们将20.98万吨危险废物交给150家无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
此外,有5家企业将10.80万吨危险废物简易填埋或直接堆放,甚至2家氧化铝生产企业在处置腐蚀性较强的固体废物赤泥时,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部分赤泥泄漏污染周边土地。审计公告未披露上述企业名称。
审计发现,尽管41家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中铝中州分公司等13家企业的31台机组(锅炉)未按期完成脱硫工程改造,华能珞璜电厂等12家企业已建成的37台机组(锅炉)的脱硫设施因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投运率较低,国电谏壁发电厂等9家企业的14个新建项目(机组)配套环保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运。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王常松表示,财政应适度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同时,环境执法力度亦需加强,全面跟踪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的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