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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完成长江环保执法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9-03-19  浏览次数:1066

江苏省环保厅日前透露,该省完成了为期10天的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是根据环境保护部2月16日召开的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开展的,目前已查明全省沿江排污口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以及长江干流与主要入江河道接纳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情况。

 

据悉, 江苏省沿江城市有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和南通8个市,长江干流在江苏境内全长418千米。为搞好此次环保执法行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出动3860人次,查清长江干流江苏段共有排污口237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72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29个,市政排污口36个,规范化排污口合格率为92.2%;水排放总量约1425万吨/日,其中污水排放量约203万吨/日,清下水及雨水排放量约1222万吨/日;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84.837吨/日;实地检查企业(含污水处理厂)2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7家,其中私设排污口1家,超标排放15家,其他环境违法行为1家。经监测,按照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9项指标评价,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此次长江执法行动由省环保厅厅长负总责,以做到“三个摸清”和“一个查处”为目标,即摸清排污口,对排污口实施GPS卫星定位;摸清水量,基本摸清每天排入长江干流的污(雨)水总量;摸清水质,通过采集水样监测,基本掌握各排污口化学需氧量、氨氮及主要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一个查处是查处长江干流沿岸的违法企业,着重整治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一步规范排污口的设置。

 

据了解,江苏省环保部门通过此次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档案并及时整理归档,形成详实的基础资料档案数据库;依法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对一批标识不清、设置不规范排污口,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建议地方政府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强化了日常监管,完善落实了目标责任考核、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违法违纪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机制。

最新清洁生产2009年03月1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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