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大工程”是:
一是生活污染治理工程。我市以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2008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超过72%和78%,其中三峡库区已分别达到83%和92%。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区县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都将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是工业污染治理和搬迁工程。结合三峡库区淹没企业的搬迁,对库区1397家工业企业实施搬迁和结构调整,保留389户,其余1008户实施破产关闭和资产重组。完成了纳入《规划》中的65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搬迁了重庆主城区范围内98家工业企业,开展了全市造纸、电镀、电解锰、碳酸锶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关闭了28家不能稳定达标的造纸企业、14家碳酸锶企业、60多家小电镀企业。
三是“禁磷”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通过“禁磷”每年减少进入水体的磷1800吨。
四是库底清理和漂浮物打捞工程。完成了四期库底固体废物清理、卫生清理、建筑物清理和林木清理工作;开展了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清理打捞和转运处置漂浮垃圾50余万吨。
五是次级河流水污染和船舶污染整治工程。主城区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清水溪综合整治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梁滩河、桃花河、御临河、澎溪河等整治工程正在开工建设或开展前期工作。推进船舶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基地建设,在主城、万州、巫山等主要客运港区设置了固体垃圾接收站,库区30马力以上的运输船舶均配备了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水储存装置,600多艘船舶安装了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
在推进“五大工程”的同时,加强环境监察体系、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和库区水环境监测三大体系建设。系统地开展了长江、嘉陵江、乌江和84条重要次级河流、区县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次级河流回水区“水华”预警及应急监测,在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涪江建设了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12369中心为基础,建立环境应急处置指挥平台,构建了应急联动网络体系。
与此同时,强化五项保障措施:强化环境法制建设,颁布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环境违法行为制定了比国家层面的法律更严格的处罚规定;强化总量控制,实行了建设项目“批项目核总量”和“增一降一”审批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出台了《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将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指标作为项目准入条件,对库区新建工业项目的污染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强化投入,每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十五”以来我市用于水环境保护的投入达到130亿元以上;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库区水质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2008年,长江、嘉陵江和乌江重庆段各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满足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占90.5%。国控饮用水源地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均为100%,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后,“三江”干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