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日)起,新修订的《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至此,这部地方性法规和《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两大上位法共同组成了严密的“护水”体系,为“早日重现太湖碧波美景”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早在9月底《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获批准后,涉及排污、治污的相关部门、行业便积极行动,在思想认识、技术保障、措施手段上提前介入、超前准备,为《条例》顺利施行进行“热身”。
作为水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能部门,市环保局从产业准入、达标排放、末端治理到责任追究,建立了完整的控污、治污监管制度。据介绍,目前,环保审批仍是所有新建项目落地的“第一关”,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项目在锡已受到严格控制。与此同时,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要求,环保部门正在梳理一批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以期在此轮发展机遇中使无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跨上一个台阶。《条例》的实施,也有利于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更加严格和规范。目前,在环保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全市所有在建、新建污水处理厂有望在年内完成脱氮除磷,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合太湖治理,城区河道的综合整治也在加快推进,全市域815条河道实行了“河长制”管理,年底前,11条入湖河道完成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此外,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始终保持“铁腕”整治之势,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坚决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直至淘汰关闭。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重大环境事故、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地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限排停排。
在居民饮水、城市排污这两个“进水”和“出水”的关键节点上,市政公用事业局对水质的清洁处理责无旁贷。市政部门表示,在《条例》监督下,将进一步加强对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和防范,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所有的自来水厂加快建立随时可以开启的备用水源,确保供水安全可靠。继续定期和不定期全面抽查全市供水区域内出厂管网水监测代表点的水样,对不合格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出厂水质全面达标。继续加大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实现污水主管网全覆盖。
水环境治理尤其是太湖治理,给水利部门带来了更多作为的机遇。市水利局正按照国家批准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抓紧进行走马塘尾水专道及新沟河清水通道相关工程的前期工作,确保今明两年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大渲河泵站,全面落实梅梁湖泵站每年200天以上的调水引流工作。针对河道、湖泊污染产生的特点,水利部门已启动实施最新编制的太湖生态清淤和入湖河流疏浚整治规划,加快太湖生态清淤和环湖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实施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实施退耕、退养、还湖、还湿地工程,促进环湖生态环境建设。同时,水利部门还在排污口设置审批上收紧了“口子”,凡水质严重超标的水(环境)功能区,坚决不予审批新设置或者扩建排污口。针对季节性暴发的蓝藻水华,蓝藻打捞长效机制已建立并趋于完善。
除治水主力部门外,各板块上也有所动作。地处上游的宜兴市在治理和保护水环境上的动作备受关注。在《条例》实施之际,该市明确提出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控源与减排,2009年底前,确保完成22条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163个排污口的封堵工作;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建设与保护,确保2009年实现全市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全覆盖。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加快建成生态保护带。在主要入湖河口、湖湾和沿湖湖荡地区,建设滨湖林带、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缓冲带;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整治与监管,全面停止渎边公路以东区域核心保护区内的水稻种植和畜禽养殖,关闭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审批不合法、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企业(户),拆除太湖上游10公里范围内的围网养殖,2009年3月底前,拆除滆湖18198亩围网养殖,将滆湖围网养殖面积压缩到1.3万亩以内。
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始终致力于清洁生产的协新集团,谋划以“退城进园”为契机,围绕“生产生态纺织品和绿色制造技术”这一发展趋势,加快技术改造,投入2000多万元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优先选用国内外先进的、高效节能的纺织染整生产设备与技术,同步配合采用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冷却水、废水余热进行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能源、水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水排放。率先参与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的城北污水处理厂,由于改造早、行动快,如今面对《条例》施行显得非常从容。据悉,该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改造后每年可增加COD削减量1277.5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