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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电镀企业启动“环保行业提标”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11-14  浏览次数:958

记者11月4日从县环保局召开的县环保行业提标暨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国家环保部和质检总局相关要求,德清51家企业将启动“环保行业提标”建设,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日前,国家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进行了调整(简称“环保行业提标”)。同时,环保部2008年第28、30号公告又明确了太湖流域执行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将在太湖流域对13个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行业提标”的出现,与近年来太湖频频暴发蓝藻有直接关系。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新的行业排污标准新增加各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指标,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全面提升,尤其是特别排放限值的规定,对原有指标的控制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控制值普遍比原来下降50%以上,就COD排放标准来讲,除造纸行业控制在60mg/1以下外,其余行业均要求在50mg/1以下,“电镀业六价铬”从原来的0.5mg/1下降到0.1mg/1。

 

根据新颁标准和公告要求,全国13个行业自2008年9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德清属于太湖流域,自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经初步调查,“环保行业提标”涉及到德清造纸、电镀、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8个行业共51家企业,其中,造纸12家、电镀行业25家、合成革与人造革2家、发酵类制药3家、化学合成类制药4家、提取类制药1家、混装制剂类制药3家,另有1家为生活垃圾填埋场。上述企业中,有16家经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余35家经处理后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照新标准,德清直接排入外环境的35家企业,在现有处理的基础上,均难以达到新标准特别限值的要求。

 

县环保局污控科的同志介绍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针对德清企业情况,德清拟定第一批15家限期治理企业名单,限期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对16家纳管企业下达执行新标准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其余20家企业适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鉴于新颁标准对纳管企业排放要求相对较严,因此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是缓解提标压力措施之一,应鼓励有纳管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污染集中处理。

                                       来源:德清新闻网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11月1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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