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关停污染企业,减少COD排放的企业将受到奖励。近日,江阴市政府出台了《江阴市主要水污染总量减排项目奖励办法》。
根据细则,江阴市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及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经许可向环境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污单位;全市经许可向环境排放二氧化硫的排污单位,纳入实施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范围。办法规定,COD削减量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查办法》以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进行确认,其中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排放标准后每削减1吨COD奖励0.2万元。印染、化工、造纸、制革、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工程的每削减1吨COD奖励0.3万元。钢铁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工程的每削减1吨COD奖励0.1万元。关停污染企业(项目)每削减1吨COD奖励0.3万元;对整厂关闭,且通过计算奖励不足5万元的,按每个企业5万元给予奖励。
据了解,奖励期限为2008年-2010年,每年按新增COD削减核定量给予一次性补助。
来源:无锡交通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