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清远市必须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化学需氧量0.3万吨,削减二氧化硫0.1万吨。为此,市政府要求做好六项工作,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萍华,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戎明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钅监强,市政协副主席谭炳和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副市长石芳飞主持。
近年来,清远市环保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前全市江河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现新突破,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取得重大进展(9月27日,省环保局正式解除了对清城区的区域限批),部分社会关注的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今年上半年,清远市通过夯实环境统计数据库、增加人员充实总量控制机构、加快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强化高污染行业整治等措施,初步扭转了过去两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徐萍华在讲话中指出,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清远市经济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经济快速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约束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环境现状与科学发展观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十一五”期间,清远市必须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化学需氧量0.3万吨,削减二氧化硫0.1万吨。徐萍华强调,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着力抓好六项工作:通过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切实强化工程减排,认真抓好管理减排,以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打好污染减排的“攻坚战”。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巩固大燕河、乐排河流域污染整治成果,继续加强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通过大力开展改水、改厕、改圈,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等,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以化工、冶炼、电镀、造纸等行业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挂牌督办企业、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的督查,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切实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强化责任,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要落实责任制,完善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通过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使命意识,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综合管理水平。最后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戎明海充分肯定了市委、市政府对污染减排和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并指出,眼下,清远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9年完成;加快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严格环保准入,防止污染向清远转移;确保乐排河、大燕河重污染企业以及清城区周边焚烧固体废物的企业迁转;进一步加强市、县环保机构环保能力的建设。
会上,市政府还与高新区、各县(市、区)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