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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治污出新招:排污交易权能否起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8-27  浏览次数:915

江苏排污“谁排污、谁付费”

太湖排污交易试点旨在通过改革现有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使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以市场方式有偿使用。有5家企业率先试水参加本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但也有企业认为,这项措施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加了企业成本。

七成太湖周边的居民对“谁排污、谁付费”表示赞成。他们普遍认为,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后,必然导致企业减少排放量,从而节约开支,最终达到环境改善的目的

2006年6月、2007年5月、2008年4月,连续三年,太湖发生蓝藻污染重大事件,并导致饮用水危机。蓝藻危机让江苏认识到:美丽的太湖比GDP增长更重要,经济建设依附于环境建设,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损害环境是假发展。

“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如今,太湖正在期待湖清水美的风景重现。

事实上,江苏对太湖的环境治理从未停止过。近来最受关注的,是历时5年探索的“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于今年8月14日正式启动的这一项目,由中央和江苏省财政统一安排,其中,中央和江苏省财政分别承担5400万元和3600万元。

“谁排污、谁付费”的具体措施如何实行?效果和各方反映如何?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江苏“铁腕治太”

太湖流域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工业密集,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同时,该地区又面临着污染负荷重、环境容量小等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矛盾极为突出。

今年1月1日,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正式颁布实施,这个被称为“严于国标”的措施要求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纺织、化学、造纸、钢铁、电镀和食品制造6大行业的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限值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28.3%、66.7%和50%。

该措施实施后,太湖流域重污染企业被淘汰出局,加速了太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6月12日,江苏省政府组织15个检查组开展太湖流域专项整治行动,揪出了16家“顶风作案”的企业。

记者8月20日从江苏省环保厅了解到,太湖流域共有大小化工企业12346家,省政府规定从2007年至2009年,太湖流域要关闭化工企业2884家,而截止到今年8月份,实际关闭已超3000家。

随着江苏“铁腕治太”的深入,“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标志着太湖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时代的到来。

经济手段成有形之手

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金浩波,作为“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设计师”,负责了整个方案、办法的制定。

8月21日,金浩波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他介绍,这种做法完全靠摸索,没有现成的经验,国外或国内的治理办法不适应江苏的实际状况。该项举措是在响应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的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太湖流域环境资源严重恶化的情况下出炉,最终目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来实现环境的健康发展,从而拯救太湖流域的环境资源。

去年11月8日,江苏省向财政部、环保总局提出了“开展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申请,并在一个月后获批。试点对象为太湖流域国控及省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污水处理厂;对报批环评报告书中新增排污量的新、改、扩建项目,征收COD有偿使用费。江苏省对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进行了核定:从2009年开始,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为5.2元,造纸企业为1.8元,酿造企业为2.3元,其他企业为4.5元。

金浩波介绍,该项试点旨在通过改革现有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使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目前主要是政府和排污方之间的交易,只组建了一级市场,如果要实现排污权的优化配置,必须组建二级市场,从而实现排污者之间的交易,而二级市场目前还在建立当中。

企业、市民说法不一

过去企业只要持有《排污许可证》,在核定允许的排污量范围之内,企业即可免费享受排污的待遇,而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终结了这一“免费午餐”,“谁排污,谁付费”成为必然。

试点的启动对太湖流域城市意义重大,通过这一制度可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试点期内,该省制定的初始排放指标具体收费价格为,COD为4500元/吨年(污水处理厂为2600元/吨年)、二氧化硫为2240元/吨年。只要积极购买排污权的企业,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率先试水参加本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5家企业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蓝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镇江江苏丹化集团有限公司,他们分别与所属市的环保局签订了2009年排污指标申购合同。

无锡蓝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此次签订了申购了81吨的排污指标,为此买单29.16万元。该公司常务副总郭驯宙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企业按原来COD一年250吨计算,要收费300万元到400万元,通过减排购买总量80吨,只需花30万元,还能把剩余的排污指标卖出去,获得收益。

 记者对苏、锡、常三地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发现仍有企业对新政策表示不解。无锡一家不愿透露单位名称的化工企业老板认为,这项措施加重了企业负担,增加了企业成本,他们甚至有转向物流行业的打算。

那么,太湖周边的居民又如何看待呢?记者调查发现,有近七成的市民对“谁排污、谁付费”表示赞成。他们普遍认为,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后,必然导致企业减少排放量,从而节约开支,最终达到环境改善的目的;有两成市民对职能部门的这项举措能否落到实处,表示怀疑;也有部分市民认为,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就应该坚决关闭,怎么能有花钱就可以继续排污的道理?这也极有可能导致有指标的明着排,没指标的暗着排,导致污染加速。

省环保厅:谨慎对待相关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8月21日向江苏环保厅提出了一些问题:如何监控确定企业的排污权总量?如何实现排污权在各企业间的有效分配?如何控制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交易?有偿使用费如何统一管理和分级使用?企业申购后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如何处理?拥有的排污权是一种稀缺商品,会不会导致高价寻售?

江苏省环保厅给本报记者的解释是:所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出现,但环保厅有一张严密的监控网络,运用法律、政策,加强管理,将按产品数量、产业政策、单位用水量等进行专人在线监控,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现场监测。而一、二级市场间的交易必须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才能生效,否则就是非法交易,将受到制裁。

有偿使用费如何统一管理和分级使用?江苏省政府严格规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所获取的专项费用,将实行按年度核定征收。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监管”的原则,由太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按照规定,来核定所在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的排污量,实行谁核定、谁征收。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计划是所收费用的90%入当地财政,10%入省财政,专门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污染减排工程、污染监控设施、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08月2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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