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深甽大里村的一氧化厂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限期治理任务未完成被责令关闭,由此凫溪流域又少了一家严重污染凫溪水系水质的企业。 据了解,这家氧化厂就建在凫溪边上,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对于该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曾于2007年11月26日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书》,限其在2007年12月27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但该企业其间并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仍超标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今年5月4日,县政府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企业有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这样到昨天就期满生效。 记者了解到,凫溪流域有造纸厂、电镀氧化厂等20多家高污染企业,很多工厂依溪流而建,未经处理的浓黑污水排入凫溪,严重影响凫溪水系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目前县里已对这些企业着手整治,有的已要求关闭或转产,有的则要求限期整改,如不达标也要关闭,以最终还凫溪水清的应有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