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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转移工业园严禁引入电镀等污染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7-29  浏览次数:1194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经贸委于日前认定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批准潮南产业转移园规划面积410.67公顷,首期开发面积77.33公顷,重点发展电子电信、服装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严禁引入电镀、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07月2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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