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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淡澳河整治方案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06-05  浏览次数:993

昨日,记者从惠州市政府获悉,《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出台,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即将编制完成。淡水河3.5公里段整治获省立项,完成和达成盘整意向的土地合计52万平方米,本月底,惠阳、大亚湾对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整治完成。

 

“两河”治理方案出炉

 

惠州惠阳地区的“两河”治理历来受到关注。早在2006年两会期间,惠州代表团15名省人大代表中,13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加快整治淡水河污染的建议》。如何治理东江水特别是淡水河的污染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时任惠州市长黄业斌与深圳市长许宗衡均表示,惠深两地将联手治理淡水河污染。

 

《关于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已于近日经惠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市政府根据省环保局相关意见,对议案办理方案进行了修订、细化,形成该《方案》,这是“两河”治理纳入人大视野以来,最为系统的“两河”治理方案。据了解,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水利、环保等部门编制的《惠州市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将于本月底前完成,并将以此作为淡水河综合整治依据。

 

淡水河段整治获省立项

 

记者从惠阳区了解到,“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自今年4月6日启动后,目前已完成淡水河约3.5公里段的城市防洪及综合整治立项,完成和达成盘整意向的土地合计52万平方米,完成了《“两河四岸”景观概念性规划》和《“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综合整治项目已获省发改委立项批准。

 

目前,“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了淡水河约3.5公里段的城市防洪及综合整治立项,其余河段的立项正在紧张报批中。完成了前期综合整治工程的防洪、水环境治理、景观三个规划招标及项目法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制作,正准备发布公告。

 

明年起所有企业持证排污

 

为全面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将在“两河”流域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2009年起,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据悉,在2007年底关闭或搬迁惠阳区土湖断面以上的6家制革企业的基础上,2008年底前关闭流域内属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十五小”企业,关闭或搬迁土湖断面以下的制革企业。2010年底前,将流域内电镀企业引进园区生产,对不进入园区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电镀企业依法关停。对偷排废水或者私设暗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对污染处理设施老化、能力不足、超标排放的企业,督促其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治理,逾期无法达标的,应依法关停。

 

9重点污染源月底完成治理

 

惠阳区在“两河”治理中承担主要任务,其中,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任务较多。记者从惠阳区获悉,惠阳区政府将在2009年底前,建成三和开发区、新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2011年底前建成秋长、沙田污水处理厂和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2016年底前流域镇(含永湖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另外,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建设中,2010年底前建成山子顶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并逐步完善流域主要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据悉,惠阳、大亚湾区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对特尔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污染源整治工程。

 

9重点污染源治理企业

 

●特尔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建升线路板有限公司

 

●建生电路板厂

 

●惠阳区新圩渊泉五金电镀

 

●惠阳市庆邦电镀厂

 

●建富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双益达线路板厂

 

●惠州桑梓湖畜牧有限公司

 

●东方地毯生产有限公司

 

淡水河整治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综合整治,使水质由现状劣Ⅴ类分阶段逐步改善,最终达到功能要求的Ⅲ类目标。通过8年治理,到2015年底,两河流域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恢复工业和景观用水功能,初步建成绿色环保、防洪减灾、生态景观的“两河四岸”,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到2010年,流域内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现工业“增产减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20%以上。

最新清洁生产2008年06月0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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