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石家庄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的环保工作目标:2007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4%以上(以2005年排污总量为基准),其中,全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360吨以上,削减COD排放量5720吨以上。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力争突破290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 为确保目标实现,石家庄市决定全面深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环境管理模式,对重点污染单位进行限期治理。会上,石家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继续将占全市污染负荷80%以上的170家大气污染重点单位和162家水污染重点单位作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逐一检查总量削减计划的实施情况,查找差距,制订措施,确保削减目标如期实现。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石家庄市年内将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500万吨,并分解到24个县(市、区)及有关重点用煤单位。5月底前,对市区二环内煤炭经销场(点)及型煤加工企业下达限期搬迁通知,2008年底前全部迁至三环以外。全市拆除燃煤锅炉100台,市区三环路以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统一改为集中供热;市区0.7兆瓦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一律拆除。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地下水及地表饮用水源构成污染事故隐患的各类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和整治,重点消除岗南、黄壁庄水库和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等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医药、化工、钢铁、水泥、焦化、印染、造纸、制革等重点污染企业集中区域的排污问题,确保洨河、汪洋沟、滹沱河监测断面COD值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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