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华环保世纪行执法检查组围绕宁夏环境资源重大问题连续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覆盖宁夏9个工业园区、76家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4大环境违法问题,最近责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出台政策补充环保法规漏洞。 针对银川宝塔石化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和吴忠市富荣化肥厂违法排污问题,宁夏两级环保部门分别下达了停止建设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目前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导致不能正常运行问题,规定自2007年起,宁夏所有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用不低于每吨0.7元,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污水处理费不低于每吨0.5元。 彻底清理整顿已投入运行和在建的小型燃煤电厂,符合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定的继续扶持,除此之外一律关停或停建,所有批建项目也同时停止建设,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做决定。 对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废水排放大户,限期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