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从今年起,湖南省将严格环保审批程序,改革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权限,要求重污染项目原则上由省环保局统一审批,以此强化环保监管。 这些重污染项目包括:省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或者由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化工、电力、煤炭及煤炭液化、有色金属矿山开发和冶炼、焦化、铁合金、电石、制浆造纸、染料、印染、酿造、电镀、危险废物处理、500张床位以上新建医院项目、垃圾处理等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产生辐射影响的建设项目;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