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排污许可证开始发放。记者昨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污水处理厂首次纳入排污许可。 据南京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管理处处长杨忠介绍,国家“十一五”规划已对各地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提出刚性的削减指标。生活污染源是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大户———COD是让河流发臭发黑的主要污染源。给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就是要提高城市综合废水处理的达标率,控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为按期完成污染总量的削减任务,有效控制水体污染提供保障。 杨忠介绍,如果发现无证排污、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情况,环保部门将严厉查处,将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落到污水处理厂、各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 据了解,南京从2001年开始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对象已涵盖全市范围所有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2006年有4000余家。明年重点将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各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