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近日举行的东亚海部长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通过立法、加强规划和管理三大措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孙志辉说,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海洋环境资源的开发保护工作,为推动海洋综合管理作了不懈努力。在立法方面,中国在一九九六年制定了《中国海洋二十一世纪议程》,提出了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措施和主要行动领域。二00二年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建立了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制度及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变了过去用海的无序、无度和无偿的“三无”现象;在规划方面,今年,中国将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纳入“第十一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对渤海、长江口、珠江口、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等“一海两口三湾”重点投入、重点保护,制定特殊政策;在管理方面,中国通过海洋卫星、飞机、船舶、沿海七十多个海洋站,对海洋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立体式监测,重点对五百零九个排污口、二十六条重点河流河口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予以解决。此外,还对大型污染企业进行了调整。 孙志辉同时坦言,中国海洋污染问题依然严峻,中国愿携手东亚海各国,共同探索海洋开发保护的更好途径,更好地保护好海洋环境。 东亚海项目地区计划办公室主任蔡程瑛博士今天在新闻发布会对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肯定。他说,中国在渤海、长江口等污染较重的地区做了大量杰出的工作。中国有效地控制污染,不仅对中国本身有利,东亚海地区也从中受益,因为东亚海水域的水体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他认为,中国政府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上取得的成效,为东亚海国家治理海洋环境污染作出了榜样,中国治污机制和方法为东亚海国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