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11月21日讯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6年环保总局、监察部第三批挂牌督办案件,通报了国务院7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环保总局和监察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的6起环境案件的查处结果,以及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和湖南省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两起重大环境事件责任人处理情况。 环保总局、监察部对督查中发现的中国联通大庆分公司违法建设移动通信基站、贵州六盘水市副市长弄虚作假欺骗督查组、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工业园区新君山粮油食品厂违法排污、浙江省建德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和建设工程进展缓慢、吉林省松原市工业园区整治不到位和安徽省巢湖市17家水泥厂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6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违法企业必须于12月底前整改到位。凡是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责任追究的要在环保部门查清环境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对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监察机关要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6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黑龙江、江西、吉林、浙江、贵州和安徽6省,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工业园区的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6个督查组共检查了18个地市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20个工业园区、124家企业。同时,邀请十多家新闻媒体全程参与。 从督查情况看,6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专项行动,均成立了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工作力度,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工业园区集中整治初见成效。6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37%,检查企业10.3万家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7%,已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000余家。其中,省、地、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1000余家。检查饮用水源地1394个,查处违法排污企业386家。检查工业园区506个,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337家,效果比较明显。如安徽省89个工业园区内的4000余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从检查前的40%上升至目前的77%。 督查组发现,各地环保专项行动进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工作滞后。一些基层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重点整治的污染问题进展缓慢,对专项行动的认识有待提高。地方政府出台的限制环境执法的“土政策”仍比较普遍。不少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肆无忌惮。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阳奉阴违,甚至明目张胆违法乱纪。一些饮用水源保护区还存在隐患,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的清净下水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有待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问题突出,园区内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规定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检查的20个工业园区中,多数企业在开工建设前未做过环境影响评价。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专项行动的督办力度。通过挂牌督办、新闻曝光推动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将于11月底到12月初组织由国务院7部门部级领导带队的联合督查组,赴重点地区、重点流域进一步督查督办。 2006年9月1日,环保总局、监察部公布了第二批6起挂牌督办案件,各地按照环保总局与监察部的统一要求,分别对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追究了17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两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浙江省金华市和河南省新安县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规定已经被废止。新安县对城关卫生院唆使不法分子殴打环境执法人员一事已追究完毕,对3名参与打人者,分别予以拘留、罚款的处分;拖欠排污费的城关卫生院补缴了排污费,院领导受到党纪处分。洛新经济工业开发区内的22家环境违法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已有14家企业建设完善了治污设施。 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牛河案责任追究工作仍在进行中,肇事司机涉嫌重大污染事故罪,已被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黑龙江哈尔滨气化厂实施了限产、限排措施,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投资1045万元的工艺改进工程正在进行中。 伊犁州环保局和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环保局对涉案的22家违法企业分别进行了处理:对两家企业实施关停措施并拆除了设备,责令10家企业停产治理、两家企业恢复运行治污设施,对16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河北省廊坊市金茂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企业已履行了环评手续、完善了治污设施。监察机关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对第二批6起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督办期间,环保总局会同监察部向福建省有关部门发出督办函,要求严肃查处宁德市寿宁县两家钢铁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两家钢铁企业已经停产治理,给予寿宁县分管副县长、环保局长、经贸局长政纪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另外两名县委、县政府负责人,因其涉嫌经济犯罪,已作另案处理。 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砷超标事件的直接原因为临湘市岳阳浩源化工有限公司和桃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标排放高浓度含砷废水。根本原因是湖南临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下发文件,对包括两家肇事企业在内的部分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岳阳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事件的7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有3名政府领导、4名环保部门领导。 截至目前,在甘肃省徽县水阳乡血铅超标事件中,甘肃省卫生部门共筛查血样并送权威机构检测2652份(人);经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排查,共检出铅中毒260人。在中毒者中,有儿童255人,其中轻度中毒67人、中度中毒174人、重度中毒14人。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在甘肃省有关部门调查的基础上,监察部和环保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对企业违法情况和有关责任人的认定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了认真梳理。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1996年建成到2004年间,不遵守政府关于淘汰落后工艺的命令,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长期超标排污,导致事件发生。同时查明,原陇南地区环保局在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方面存在问题;原陇南地区行署、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和徽县政府、产业政策主管部门都没有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线;徽县政府还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调查组向甘肃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调查情况。下一步,监察机关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