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刘晓莉)在12日举行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上,有专家指出,我国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环境监管体制亟待形成。 据了解,污染的减排和污水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解决我国缺水问题的关键之一,尽管污水防治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在人口和城市化水平增加、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滞后、面源污染控制困难以及GDP在近年内持续高增长等背景下,我国水环境污染在未来的十五年中依然很严峻。 据介绍,我国水污染治理仍然滞后。据建设部统计,全国尚有61%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2%,但在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运行不正常。城市排水管网不完善,一方面使得部分污水得不到处理而直接排入江河,另一方面也使得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能力闲置,或因管网雨污合流影响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此外,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体制不顺。目前超过半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仍然是事业型单位,市场机制的调节非常有限,企业对成本和收益的控制能力较差,政府的监督管理也难以到位。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仍不完善,多数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面小、标准低、收缴率不高,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难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