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大连石化公司制定下发了环境监测质量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监测人员必须参加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大连石化公司共有炼油生产装置51套,是一个燃料—润滑油—化工型综合炼厂,年加工能力2000万吨以上,产品涉及燃料油、润滑油、石蜡、苯类、聚丙稀等5大类共计120种。公司要求质量环保检测中心统一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环境监测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传输等全过程全部实施质量管理。现场测试和样品分析测试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测试过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样品质量和数据传输信息的一致性、复现性。 环境监测人员必须持有合格证方能从事相应工作,对其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基本理论考核闭卷笔试,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演示与样品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格证有效期5年,期间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编造数据、弄虚作假或调离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的,取消持证资格,收回或注销合格证。 目前,大连石化公司炼制原油已达30余种,执行产品检验标准412项,出厂产品连续26年质量100%合格,未出现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实现了企业清洁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