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投资项目和环境保护,是否可以兼得呢?在璧山县领导的眼里,这是不可兼得的。璧山县政府有关人士昨日透露,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璧山县拒绝了10多个污染项目的投资,其投资额高达6亿元。 璧山县政府规定,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不准入驻,同时对企业投资提高“门槛”:日耗水量达2000吨的企业不接受,日耗气达50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不接受,能耗大的电解铝、电镀、小铁厂、造纸厂等企业不接受。璧山县企业发展局刘鲁蓉向记者自揭家底,“璧山水资源比较缺乏,用水量大的企业入驻后会造成供水紧张。如果能源实力达不到,盲目上马投资项目,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更大的影响。” 璧山县委书记丁洪介绍,随着“主城西进”战略的实施,璧山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从去年开始一些企业到璧山考察投资环境,表示要投资建企业。在众多的投资项目中,他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污染企业投资较多,如果盲目上马,可能会对璧山的环境产生很大影响。有一个投资商拟投资上千万元建电镀厂,因项目对环境会造成较大的污染,璧山婉言拒绝了。 丁洪说,璧山调整规划,结合离主城区近、区位等优势,以打造人居环境城市为重点,把生态环境与和谐发展摆在首位。于是,璧山县在招商引资时提出“先过环评再入驻”的要求,凡是要入驻的企业必须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