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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设备管理——电镀生产的场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1-11-23  浏览次数:871

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越来越健全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的建立和选址已经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不能随意设立电镀企业电镀加工部门。

 

电镀生产属于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才能从事的行业,也就是需要有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这是由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环境保护局和电镀行业协会共同核准发放的允许生产的证件,每2~3年审核一次。同时,对电镀生产的地点,也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城市内原则上已经不允许有电镀生产和加工企业。郊外或乡村也不允许随便设置电镀加工厂,而是必须在指定的被划为电镀或其他污染行业集中管理的园区内从事电镀生产,便于集中治理污染和监控。因而,从事电镀生产的场所,已经纳入了地方政府的规划,不能随意由企业自己安排。

 

从环境保护和技术的角度出发,电镀生产企业应该远离生活区和水源,设在地势较高,并在人口集中方向的下风处,这也是大型企业内电镀部门的设置的选址原则。

 

所选地点要有充足的工业供电和供水设施,有二级以上的公路和方便的通讯联络工具,这些都是持续、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已经设置在城市圈内的原电镀企业,也必须做好迁往国家划定的工业园区的准备和计划。过去散布在各地随意设立的电镀企业,最终都会经审核后或搬迁或关、停、并、转,不允许再在原地继续生产,因为太多的难以挽回的污染,已经给我们的国土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给子孙后代带来了威胁。因此,所有从事电镀生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都应该遵守环

境保护的原则,在指定的地点和场所进行电镀企业的建设和生产,同时对立项预备新建设的电镀企业或部门的项目实行“三同时”原则,即在进行电镀项目建设时,要保证与之匹配的环境保护项目与其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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