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6-19 00:00
治理范围。为有效削减二氧化硫,2006年顺德区政府从财政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大气污染重点控制企业建设脱硫设施和使用脱(固)硫剂给予补助。并由区环保局牵头,联合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制定了《顺德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企业二氧化硫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已有5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共16台(套)锅炉在2006年底完成脱硫治理工程,脱硫效率达到75%以上,对顺德区2007年二氧化硫减排起到重要作用。为确保这些重点企业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环保部门对他们定期进行了跟踪检查。同时,为控制新增二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