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绿色信贷 电镀等污染企业被拒
日期:2008-03-05 00:00
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控制贷款。同时,福建省内商业银行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大额贷款监测、增加贷款担保实力、从严控制新增贷款等措施限贷、停贷,积极防范信贷风险。去年,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福建省一家重工业企业未批先建的环保违规项目,企业所在地金融机构根据环保征信信息的规定,明确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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