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始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日期:2007-10-27 00:00
近日,记者从厚街镇环保分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东莞全市正式开始实施《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举报范围明确为工业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最高可奖励罚款额的80%。该镇环保工作人员每个季度将进入企业进行3次以上的常规检查,以及不定期地进行晚间巡查,对这些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监控。据了解,《办法》正式实施后,东莞市环保部门设立有奖举报中心,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专线,也可以通过挂号信或亲自到市环保局举报的方式,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厚街镇环保分局负责人表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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