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将有偿使用
日期:2007-08-22 00:00
日前,诸暨市在绍兴市范围内率先推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规定,今后,所有排放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企业,必须向诸暨市环保部门申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方可开工。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价格根据污染物区域削减的成本确定。2006年底前的排污单位申购价为:化学需氧量为年排放量8000元/吨,二氧化硫为年排放量1000元/吨,电镀酸洗企业达标废水量为年排放量4元/吨废水。申购资金需在2008年6月底前一次性交清,如在2007年底前一次交清的以60%计价。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购价为: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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