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零件和不锈钢的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
日期:2013-05-16 15:42
量(质量百分比)。
表24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电解抛光的工艺规范


配制后的溶液需测量其密度,当其密度低于规定时,可将溶液在115℃~200℃下,加热浓缩,以除去多余的水分。
新配制的溶液,需在阴极面积大于阳极面积几倍的情况下,进行通电处理,使一部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这时阳极电流密度为30A/dm2~40A4/dm2,通电量为5Ah/L~6Ah/L。经通电处理后,即可进行电解抛光。
溶液在使用过程中,会由于阳极溶解而不断积累铁离子,与此同时,零件抛光后的光亮度将会下降,当铁含量(按Fe203计算)达到7%~8%时,溶液需部分或全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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