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2-17 11:32
(1)
应根据镀件的质量要求,合理安排清洗、驱氢、出光、钝化、干燥和涂膜等镀后处理分工序。
(2)
需要驱氢的零件,镀后必须进行驱氢处理。凡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34Mpa的黑色金属零件,镀后都应进行驱氢处理。需退镀并重新电镀的零件,退镀前应经驱氢处理;若退镀过程中有新的渗氢现象,退镀后仍需增加驱氢处理。重新镀覆的零件,镀后必须驱氢。
(3)
凡要求镀后驱氢的零件,镀后应尽快地进行驱氢处理。电镀与驱氢处理之间的间隔时间,对抗拉强度大于1240Mpa的黑色金属件不得超过4h,对抗拉强度等于或小于1240Mpa的黑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