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镀资讯
>
行业新闻
>
长期在电镀厂上班职工患白血病致死
日期:
2006-10-17 00:00
,要求厂方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医疗费及生前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厂方支付有关费用。然而,双方都对仲裁裁决不服,分别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麻涌某厂和合资方香港某厂支付李某亲属等人医疗费、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9.2万余元,其中还包括拖欠的13个月工资;并判决从2005年5月起以756元/月的标准按月支付李某等人供养亲属抚恤金。近日,东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4
/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产品中心
电镀企业
求购信息
电镀资讯
电镀技术
电镀人才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31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