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双双下降
日期:2006-09-05 00:00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与广东省开始联合编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2004年由广东省人大审议批准实施,成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实施的区域性环保规划。随后,《广东省环保规划纲要》又紧接着在2005年出台。依托两份《纲要》,广东正努力开拓建设服从规划,规划体现环保的新局面。这些年,广东通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能耗低、排污少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产业政策,选址不当和污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的项目,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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