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保局查处一偷排电镀废水企业
日期:2006-08-15 00:00
设施,进一步完善标示排污系统,拆除有可能偷排的设施,封堵有可能偷排的孔洞。二是对末级排放口锌超标情况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综合池渗漏口直接外排行为,给予企业限期整改及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大现场执法频次,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同时通报海关、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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