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污染侵害之民事责任初探
日期:2006-08-09 00:00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我国的法学家们就开始了激烈的讨论,这是缘于我国社会、经济高度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所致。由于在高科技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空前繁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例如环境污染、资源严重破坏等所引发的侵权行为,这此行为由于主体特殊,因果关系复杂及证据容易灭失等原因,使案件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案件的特点,环境侵权损害的后果一般具有复杂性、潜伏性、持续性、广泛性等特征。因此在解决此类案件时,适用的规则、原则亦有特殊的要求。一、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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